[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 网站地图 ]
 
WELCOME
 
| 房产动态 | 商品房 | 二手房 | 房屋租赁 | 装饰装修 | 购房指南 | 公司企业 | 红黑榜 | 会员服务 | 首页 |
 
我 要 投 诉
投 诉 须 知
维 权 常 识
维 权 案 例
投 诉 论 坛
律 师 评 案
法 律 法 规
房 产 案 例
律 师 答 疑
援 助 中 心
  首页 >> 红黑榜 >> 投诉须知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投诉须知

调解请求
当消费者接受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与承接装修的企业协商解决无效时,可向当地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调解。

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消费者与家装企业中的员工私下交易而引起装饰纠纷的;

2、提供不出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的;

3、提供不出家装工程合同文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以及权益被侵害的证明证据的;

4、家装工程的价格,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而又对合同价格提出异议进行投诉的;

5、超过家装工程约定的保修期,被诉人不再承担违约责任的;

6、投诉人因自身不遵守适用规定导致家装工程出现问题的;

7、已达成协议,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委托他人投诉,没有出具委托授权书的;

9、对存在的争议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

10、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或消费者协会已受理或处理的;

11、不符合家装工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我 要 投 诉

 

版权所有 连云港房地产资讯网 Copyright © 2003 lyg.info
本站网络实名:连云港房地产资讯网